关于评选2012-2013学年度校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3-06-17浏览次数:961

各班级:
    为加强我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激励辅导员、班主任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使我校学生管理工作更上新台阶。经校领导研究同意,决定开展2012-2013学年度校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2-2013学年度在岗在职从事全日制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发展指导和事务管理的辅导员、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
根据学校《辅导员工作规范》的要求,认真完成各项任务,并在以下几个方面表现突出:  
1、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能充分认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育人工作放在首位,严于律己,甘于奉献;
2、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学生,深入细致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能够努力拓展多种教育形式,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
3、认真做好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激发学生创新意识和个性发展意识,有效推进学生全面发展,切实为拓展学生素质做出实绩;  
4、扎实推进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在学生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中踏实严谨,所带班级在党团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文明宿舍建设、毕业生就业、心理健康教育以及推进学生思想教育进网络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所负责学生违纪率在1%以下,无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事故发生; 
5、注重研究学生工作理论,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积极探索新时期大学生特点和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有总结、有研究、有创新,有学生工作研究成果;  
6、在学校上一年度考核中为“合格”以上。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根据学校《班主任工作规范》要求,认真完成各项任务,并在以下几个方面表现突出:  
1、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组织观念,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加强自身师德修养,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积极协助院系、辅导员做好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经常与学生、辅导员和其它任课教师沟通交流,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所负责班级学生违纪率在1%以下,无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事故发生;
3、主动指导学生开展各类学术活动,定期组织学生学习经验交流,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在建设优良学风和班风方面成绩突出;  
4、密切关注学生发展,帮助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和素质拓展计划,并对其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引导;注重引导学生人格培养,着力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 
5、班级学生宿舍检查中,无认定为不合格宿舍;无学生因各种原因取消其一个阶段评奖、评优等情形的。  
6、在学校上一年度考核中为“合格”以上。
三、名额分配:
商学院7人。
四、相关安排
1.6月27日上午10点前,自荐人将相关材料报院学工办。自己安慰优秀辅导员、班主任需如实填写《优秀辅导员申报表》、《优秀班主任申报表》,并附个人工作小结、相关获奖证明(复印件,由院系盖章确认)、事迹简介和生活照两张。如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其中,《优秀辅导员申报表》、《优秀班主任申报表》、个人工作小结和事迹简介、生活照的电子稿发送到997184969@qq.com
2.6月28日,学工班对各自荐人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五、组织实施:
1、评选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院系领导将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在推荐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要求的原则和程序,坚持条件,择优推荐,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2、要切实把评选工作作为一次教育活动,通过评选查找不足,取长补短,及时推广先进典型,总结工作经验。 
 附:《优秀辅导员申报表》 
《优秀班主任申报表》 
                                            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优秀班主任(辅导员)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