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者:经管学院发布时间:2020-09-11浏览次数:1053

2020年5月29日泰州市财政局印发《泰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泰财规〔2020〕2号),以下简称《办法》,为更好地贯彻和执行《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市级就业补助资金?

市级就业补助资金是指根据就业形势变化和就业创业工作任务,由市人民政府设立,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

二、为什么要制定本《办法》?

2019年12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结合我省实际,印发了《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社〔2019〕161号),进一步规范了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调整优化了部分补助项目和补助标准。制定市级管理办法是贯彻落实省文件的要求,也是加强和规范市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资金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的需要。      

三、就业补助资金的来源有哪些?

就业补助资金的来源主要有:上级补助(包括中央和省级补助)、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

四、就业补助资金用于哪些方面?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

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

五、就业补助资金如何管理?

就业专项资金由财政、人社部门共同管理。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落实就业资金来源;配合人社部门编制就业资金预决算;按照人社部门的申请,分配下达资金;会同人社部门对就业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会同人社部门对就业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等。人社部门主要负责编制就业资金年度预决算;发布就业资金操作指南;组织项目申报、审核和公示;提出就业资金拨付申请;建立就业资金发放台账;对就业资金执行情况进行监管;编制资金绩效目标和实施资金绩效评价;负责资金的信息公开等。

六、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如何监督?

财政、人社部门将就业资金使用情况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同时,可委托具备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开展第三方监督检查。

七、违规使用就业补助资金行为如何处理?

建立就业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财政、人社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就业补助资金的分配审核、使用管理等工作中,存在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就业补助资金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疏于管理、违规使用资金的地区,将相应扣减其下一年度就业补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取消下年度该地区获得市级就业补助资金的资格,并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八、本《办法》的施行期限如何规定?

本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限3年。如国家和省、市出台新的政策,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新政策执行。